最近,广大医护人员都慢慢感觉到,健康科普开始逐渐热起来!
因为,健康科普确实与职称评审挂起钩来了。
4月14日,科技部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据公告,此次《科普法》修改草案,新增了很多重磅内容:如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中首次明确提出,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去年开始,全国各省市都陆续出台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特别是上海、北京两个重量级地区,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更加坚定了广大医护人员做好科普的积极性。
从上海市人社局、卫健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北京市人社局、卫健委印发的《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可以明显体会到,在把科普纳入职称评审的细则上,北京、上海两个排头兵基本采用了同样的实施标准。可以说是“上海先行,北京跟进”。北京新发布的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中,在科普作品参评职称的标准方面,几乎全盘复制了上海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大有全国推广之势。
在实施办法中,在针对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中,明确提出了“科普作品”的参评要求,具体为:
(1)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字以上的科普文章;
(2)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官方媒体发布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科普作品(文字稿字以上,视频不少于5分钟);
(3)或完成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课题、科普项目且成果通过验收(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4)或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局级及以上科普奖项(局级排名第1,省部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呢?
简单的讲,我们会根据期刊的管理层级,笼统地划分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部级”期刊。具体来说:
一般将由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委作为主管单位的期刊,界定为国家级期刊。
一般将由各省的厅局机关作为主管单位的期刊,界定为省部级期刊。
为此,我们在网上做了搜索,并征求了期刊界一些资深人士的意见,整理了部分健康科普类期刊的目录,供大家了解参考。
说明:以下目录仅为搜集到的部分期刊列表,仅供医护人员参考,该名单的最终的确定权一般都由各省的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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